男女主角分别是简笙胡式微的其他类型小说《简笙胡式微免费阅读》,由网络作家“简笙胡式微”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连跟着应酬、递个文件啥的这种跟正规秘书稍微挂点钩的事我都没干过,所以要离职连交接都不需要。当了简笙两年的秘书,我从没被他承认过。他出席宴会身边的女伴换了又换,那里面唯独没有我。不好意思顾哥,我客客气气地回他,我跟简总讲过的,我不干了。话音刚落,电话那端传出啪的一声脆响,是杯子落地碎裂的声音。
从酒吧出来,也败了玩乐的兴致。
叫了个代驾把我和简瑟瑟分别送了回去。各回各家,她找她妈,我继续睡觉。
别问我为什么不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问就是我没妈。我妈在十年前的雨夜跳楼死了,当着我的面毫不留恋地纵身一跃。
我本来也想随她去的,结果奔到窗前时被老胡拽住了。恰好有个巨大的闪电划破天际,我趴在我妈跳下去的窗口,能清晰地看到地上蜿蜒的血水。
从那之后,我很惧怕雷雨天。
本来以为能一觉睡到自然醒,结果第二天一早就被一遍又一遍的电话铃声给吵醒了。
我摸过扔在一旁的手机看了一眼,是简笙的助理。
犹豫再三,我还是按下了接听键。毕竟没有必要为了简笙跟所有人都闹得老死不相往来。
简笙的助理姓顾,三十多岁,是个极其干练又守规矩的,就连打个电话也都是公事公办的态度。
胡秘书,你已经迟到十五分钟了。
一板一眼的说辞。
我这个秘书的职位,是当初缠了简笙好久才得来的。
说是秘书,其实就一花瓶,平时我的工作除了帮简笙泡咖啡就是加班的时候帮他点外卖。
连跟着应酬、递个文件啥的这种跟正规秘书稍微挂点钩的事我都没干过,所以要离职连交接都不需要。
当了简笙两年的秘书,我从没被他承认过。他出席宴会身边的女伴换了又换,那里面唯独没有我。
不好意思顾哥,我客客气气地回他,我跟简总讲过的,我不干了。
话音刚落,电话那端传出啪的一声脆响,是杯子落地碎裂的声音。
我想,应该是之前我从迪士尼带回来,放在简笙办公桌上他却从来没用过的那个情侣杯吧。
摔了就摔了吧,已经无所谓了。
睡过一觉,头发的卷有些散开,对着镜子梳了半天,我决定去理发店烫一下,顺便再染个色。
简单地收拾了一下,拎上包包就出了门。
春城是个很美的城市。四季如春,鲜花遍地。哪怕在烈日炎炎的七月,拂面的风也带着丝丝凉意。
在路边挑了家看上去比较顺眼的理发店。
刚推开门,坐在吧台旁高凳上穿着米白色油布围裙的男生起身迎了过来,微微弯腰,客气地说了声:欢迎光临。
待他站直,视线停留在我脸上后,那张婴儿肥的俊脸有瞬间讶然。
好巧,又见面了。我冲他摆手笑道。
他微微颔首,面上又附上一层薄薄的红。如春日盛开的桃花,好看的紧。
看来不是不禁逗,是太容易害羞。
他应该是只负责接待的。我告诉他我是来烫发的之后,他便离开,唤了另外一个年龄看上去要大上几岁的男生过来。
对照着染色板选了个银灰色,一整套下来足足折腾了三个多小时。不过效果还是不错的。
做完头发,我本想和那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奶膘道个别的,毕竟连续两天能在不同的地方偶遇,也算得上一种缘分。
环视了一周,没发现他便做了罢。
也不过是一萍水相逢的过客吧。
我原是这么想的,直到几天后再次遇见他。
春城夏季多雨,且雨水往往来的毫无征兆。所以我很少在晚上独自出门。
要不是简瑟瑟鬼哭狼嚎地打电话,我也不至于此刻躲在天桥下面吓得瑟瑟发抖。
我蜷缩着身子,紧紧攥着已经没电关机了的手机,一遍又一遍地默念,没事的,没事的。
可在下一道雷声响起,还是会没出息地抱头紧闭双眼,脑海里除了红彤彤的血水还有一遍又一遍地加着简笙的卑微的我。
他明知道的,明知道我最怕的就是雷雨天。却还是在那么一个夜晚,扔下我一个人独自度过了漫长的黑夜。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在极度恐慌害怕时都渴望有一根稻草,我现在特别希望有个人能够出现陪在我身边,哪怕是简笙我也会感恩戴德的。
我知道现在的我很没出息,但是没办法,我真的怕。
可能上天听到了我的祈祷,真派了一个人来陪我,只不过那个人不是简笙。
他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穿过雨帘,一步一步地走到我的身边,浑身湿漉漉的,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该怎么形容呢,像条丧家之犬。
我缓缓地放下抱着头的手,轻声问他:你也没有家了吗?
他愣住,过了好久才从喉间吐出一个嗯字。
我拍拍身边的位置,示意他坐。
他倒也乖巧。
虽是八月盛夏,他身上的湿意还是激的我打了个哆嗦。他应该也察觉到了,抿着唇默默地挪开了一段距离。
身边有个能跟我说话的大活人,倒没刚才那么怕了。
你叫什么名字啊?我歪着头问他。
他依旧拘谨,头垂得很低,吐字倒是清楚,当归。
他叫当归,我叫胡式微。
式微式微,胡不归。看,名字都这么有缘。
你的爸爸妈妈也不要你了吗?我继续问道。
他头垂得更低了,声音也带上了几分沙哑。
我不知道,我从小在孤儿院长大。
可能是气氛渲染,也可能是我太想有个家。鬼使神差的,我对着他说了句,我给你个家吧。
我给你个家,你也给我个家。
我们在天桥底下坐了很久,也聊了很久。
他告诉我他叫薛当归,因为院长是在白雪皑皑的雪地中发现的他,便给他取了个谐音作为了他的姓氏。
他还告诉我,他十八岁生日过完便搬出孤儿院独立生活了,今晚是因为房东突然涨房租,他觉得不合理,跟对方理论,结果被赶了出来。
我问他:你打了那么多份工,不至于出不起那点房租啊?
我收到首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了。他回答我时眼睛亮亮的,盈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我打暑期工就是为了赚学费。
多少钱,我帮你出了。我说道。
我不缺钱,但我缺爱。还……挺缺。我要是不缺爱也不至于舔了简笙那么久。
他摇摇头,说:不用的,学费不贵。我已经攒够了。
他咬了咬下唇,犹豫了几分钟,才问道: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吗?不会抛弃对方的那种家人是吗?
黑眸里满是小心翼翼的期待。
我点头,是。
不会抛弃。
十四岁,常年不归家的老胡养在外面的女人被搬到了台面上。我妈一时想不开,当着我们的面跳了楼。从那之后,我便没了家。
曾经,我以为那个带我走到阳光下的简笙会是我的归属。所以这么多年,我对他百依百顺,唯命是从。哪怕很多人说我死皮赖脸地倒贴我也无所谓。因为,我真的很想有个家。
结果,二十四岁,简笙也扔下了我。万幸,我捡到一个十八岁的孩子。
我终于有家了。
等到雨停,我们一起回了公寓。
简瑟瑟在门口不知道等了多久,一见到我就扑了过来,抱着我哇哇大哭。
对不起,对不起微微,我不知道会下这么大雨,我不是故意的。我,我找不到你。
我轻拍她的后背帮她顺气,柔声哄着,我这不是回来了嘛,别哭了。
她抽了抽鼻子继续哭,你一个人在外面肯定吓坏了吧,都怪我。
确实,开始是吓坏了,好在后来遇到了当归。
想到当归,我忙把简瑟瑟推开,指着身后那个腼腆的大男孩帮他们互相介绍。
这个是当归,我弟弟。
简瑟瑟,我最好的姐妹儿。
简瑟瑟胡乱地擦了擦眼泪,错愕道:你什么时候有弟弟了,我怎么不知道。
这不是那天在酒吧为我们点单那个服务生嘛!
我点头,嗯,以后我们姐俩就相依为命了。
简瑟瑟秀美的五官拧成一团。半晌,她拉了拉我的衣角期期艾艾地问:微微,你真不要我哥了啊?
不是不要,而是要不起了。
上次从酒吧离开之后,我便再没见过简笙。
倒是简瑟瑟主动跟我提起过,说她哥出差去了外地,没有十天半个月的回不来。
所以我半夜起床找水喝,路过客厅的落地窗,看到楼下正靠着路灯吸烟的高大身影时,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
或者,也有可能是梦游。
睡醒后,我摸过手机给简瑟瑟发信息,你哥回来了吗?
等了十几分钟,她发了两个语音条过来。
没呢,还在魔都。微微,我昨天都没告诉你我哥有多恶劣!
我那会儿找不到你很着急,就给他打了个电话说了这件事。结果他只回了我一个嗯就把我电话掐了!真是的,什么人啊!
看来昨晚确实是我看错了。
也是,工作狂简笙怎么可能为了我丢下工作赶回来呢。更别说在我家楼下守着了。
我嗤笑一声,为自己做了个异想天开的梦感到羞愧。
可能出门没看黄历。二十分钟后,从不踏足声色场所的简笙出现在了酒吧。
旁边酒吧老板作陪,身后还带着两个一身黑的保镖。
再十分钟后,酒吧清场。
简瑟瑟在她哥的目光下,缩着肩膀往我身后躲了躲,成功地把那道含着怒意的视线引到了我身上。
一张俊脸在明灭的灯光下阴沉得厉害。
今天之前,见到沉着脸的简笙我定会伏低做小,曲意承欢。
而现在,即便是想到之前做过的那些作践自己迎合他的事,我都感觉自己像个傻逼。
拂开黏在脸上的弯曲长发,我拉着简瑟瑟想离开,越过简笙时被他拽住了胳膊。
「胡式微!」他念得极沉极慢,显然是压着极大的怒火。
我深呼口气,脸上挂上得体的微笑,转身望向他。客客气气地问道:「简总,有什么事吗?」
简笙可能还不太习惯我对他态度的突然转变,两道剑眉蹙得紧紧的,在中间拱成一个极深的「川」字。
「你怎么回事。」他反问。
我仰天翻了个白眼,懒得继续跟他绕,晃动胳膊从他的钳制中脱离,拉着简瑟瑟头也不回地出了酒吧。
追在简笙身后的第十年,我突然死心了。原来多年的痴恋,真的可以用一晚来结束。
昨天晚上,我莫名其妙地被简笙删了好友。
好巧不巧,他删我时下了一场很大的雨。
电闪雷鸣中我蜷着腿缩在被子里,一遍又一遍地加他,一遍又一遍地输入着我害怕求求你别不要我这些字眼,从开始的卑微到最后的麻木。
加了整整一晚。
天刚蒙蒙亮,雨停了,我也不爱了。
简笙通过我的好友申请是在早上八点整,他开始工作的时间。
他这个人时间观念很强,和我为数不多的几次约会也都是卡着点出现的。
曾经,我也为他的自律守时着迷过。
厚重的窗帘遮挡住了窗外的阳光。
手机屏幕亮时一夜没合的眼睛被强光一刺流下几滴生理性泪水,黏糊糊的很不舒服。
是简笙发来的消息。只有短短几个字——
长记性了吗?
要是搁在以前,我定是要刨根问底地问个明白。但是现在,我只想睡觉。
滑动他的对话框点了删除。这是这十年来,我第一次不想回他。
删完后,又给简瑟瑟发了条信息,晚上来找我,我们去 857。昨晚没睡,先睡会,别来吵我。
顺便帮我跟你哥请个假,算了,直接帮我辞职吧。
简瑟瑟是简笙同父同母的亲妹,也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闺蜜。
她看不上她哥,也理解不了为什么离经叛道的我在她哥面前会乖得像只没有爪子的猫。
其实并不难理解。十年前那个少年破门而入将我从那个昏暗的房间拉到了阳光下,我便将他奉为了神明。
仔细想想,他并没错,只是不爱我罢了。而我,现在也不爱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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