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元毅辰沈怀妆的其他类型小说《如意宫欢》,由网络作家“沈怀妆”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王爷当初似乎也想买下这块地?每思及此我便十分庆幸,还好我砸的钱多。明王停下脚步想了想,忽然露出笑容,一时间,漫天的风光全都失去颜色,只剩下眼前的无双容颜。「我曾答应一个小姑娘,要给她种一块最大的地,种最多的粮食,让她有吃不完的绿豆糕。他叹了口气:「可惜,囊中羞涩。
明王的事迹算不得秘密,简而言之就是个败家子的故事。
作为陛下的胞弟,他深受陛下信任,早年他出宫建府,各种赏赐如流水一般,一时间风光无限。
可某一天,京城当铺里突然出现一件御赐之物,一石激起千层浪,陛下这才发觉,他最宠爱的弟弟已经沦落到靠典当东西为生。
要说明王的家底,定然十分丰厚,俸禄,赏赐,食邑,若是正常开销,那也是八辈子都花不完的。
可明王有个癖好——经商。
大祈对商人颇为宽容,甚至鼓励经商,朝廷的一大重要税收便来自商人。
因此像我爹那样的经商能手,在陛下眼中,也是为国家做出贡献的有功之人。
可明王,那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经商奇葩,做生意必赔得血本无归,只要有他入股的商铺,不出三个月,必定关门大吉。
不少商铺因为被他看中,老板连夜关张,溜之大吉。
三年前,他也亲自前往沈家,表示自己想和沈家合作,到西北苦寒之地开绸缎庄。
他信心满满,直言那里的人都穿粗布衣服,没有像样的绸缎庄,若是开一个,定能大赚一笔。
我与老爹对视一眼,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同样的情绪,而后无情地拒绝了明王。
后来他不死心,当真跑到了西北开绸缎庄,流水般的银子砸进去,连个水花都没激起,又灰溜溜地回到京城。
那时我已嫁到元家,便甚少听到他的消息。
倒是没有想到,她妹妹居然会看上元毅辰。
就着八卦,我与妙樱吃了一桌子菜,回过神是,肚皮已经高高鼓起。
我撑得难受,忍不住悄悄松了松腰带,这才舒服了几分。
「小姐,你得注意形象啊,你这个样子,将来如何嫁人?」妙樱将裙子往上提了提,完全就是五十步笑百步。
好在我们坐在角落里,不会引起关注。
此时饭点已过,大厅有些冷清,原本滔滔不绝的两位公子抹了抹嘴,敲着二郎腿开始八卦明王的感情史。
我听得正兴起,忽然那两人猛地一惊,从椅子上摔倒在地。
顾不得疼痛,又立马起身行礼:「参见王爷。
」我一回头,只见一袭绛紫色华服的男子,面若冠玉,风姿倾城。
虽然不是第一次见,但我依然被明王的美貌折服。
此等绝色,便是败家,也让人生不出半点不喜来。
「小姐,咱们怎么办?」妙樱也是认得明王的,不过此时,我觉得还是装作不认识比较好。
明王看上去心情不坏,但我莫名害怕,总觉得他下一句话便是邀我一同去西北卖布。
我与妙樱低头装鹌鹑,忽然一道清澈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沈小姐,好久不见。
」我抬头干笑:「王爷还是这般玉树临风。
」「噗嗤——」明王身后,一位清秀的少年笑出了声,再开口,却是女子的声音:「哥哥,我可总算见到了你的沈小姐,当真是个妙人儿。
」叫明王哥哥,那她岂不是……景昭长公主!至于她说了什么,那都不重要!明王皱着眉,似乎对长公主的话有所不满,他看向我,欲言又止。
这种时刻,我只需要装死,眼观鼻鼻观心,一言不发。
「沈小姐,若是得空,可去王府做客。
」说完他似乎觉得不妥,补充道:「舍妹也在。
」我满口答应,至于去不去,那都是后话。
我还未再见景昭长公主,却听到了她的婚讯。
街头巷尾都在讨论这件事,元毅辰再一次沦为笑柄。
原来,陛下赐婚景昭长公主与庆德公世子,与元毅辰没有丝毫关系。我总算舒了一口气,这才像话,那样娇俏的小姑娘,怎么能给元毅辰那个傻子当续弦。
听闻长公主喜爱作画,我当即从库房里翻出一幅吴大家的神仙卷,命妙樱送去明王府。
本是一件小事,哪知第二天,明王居然亲自登门道谢。
我连忙换了衣裳去见客,一路上发现许多陌生的人,有的抬箱子,有的捧盒子。正当我一头雾水时,明王起身迎了出来,平静地道:「沈小姐送的礼物太贵重,在下受之有愧,在府中挑了些俗物,回赠小姐,还请笑纳。」
我心说,东西也不是送给你的……忽然转头看向妙樱,她也难掩震惊。
看来是送错了人。
这时也不能再反口,只好干巴巴地道:「王爷太客气了,您喜欢就好,也不值什么钱。」早年吴大家扬名之前,曾在沈家做客,白吃白喝当然不好意思,就画了许多画赠予我爹。后来他一朝成名天下知,画作万金难求,我爹这才命人将满满一屋子的画收起。
说来确实不值钱,几顿饭罢了。
明王沉默了半晌,幽幽道:「沈小姐果然财大气粗。」
我选择保持沉默。气氛变得尴尬起来,我只好偷偷打量明王送来的东西。看一眼,珠光宝气,华丽不凡。
第二眼,好像有哪里不对。
累丝金凤簪,双鸾衔珠金步摇,金丝凤纹锦缎……这是想让我死?
我两股战战,声音颤抖,就差给他跪下了,「王爷,我还不想死啊!」他愣住:「谁要你死了?」
看他的样子,难不成不知道他送来的是什么东西?
「小女只是平民,用不得凤凰图样,王爷折煞小女了。」他看了眼自己带来的东西,沉默片刻,淡然道:「东西留着,以后就能用了。」
这东西只有后宫的娘娘和公主、王妃能用,我就是留到天荒地老也用不上啊!等等!莫不是他看上我了?或许是看上我的钱?
思考片刻,还是后者的可能性更大。考虑到沈家的产业,以及明王败家的速度,我摇了摇头,终止了这个可怕的想法。
他也没再久留,临走前,还告诉我一个最新的八卦:「元毅辰已经开始变卖东西了。」
没想到堂堂王爷也关心八卦,我瞬间觉得关系亲近了许多,连笑容都灿烂了几分,「多谢王爷。」至于谢什么,他应当知晓。
五月,天气已经变热,西郊的游人也开始增多。
倚栏眺望,一边是一望无际的金色麦田,一边是郁郁葱葱的杏子林,走进了才能发现,橙黄的杏子挂满了树枝。
梧桐酒楼开业第一天,我盛装出席,暗红色的织锦裙,为了应景,用金线在裙摆绣了大片的杏花,与头上的赤金杏花簪遥相呼应。
我大方地面对客人的打量,吩咐小二为每桌客人都赠送一盘刚采摘下来的黄杏。
杏子酸甜开胃,引得众人交口称赞。
不少人当即决定,吃完饭,再去西山摘杏,这才不虚此行。
去往西山的路上皆是商户,吃的玩的用的应有尽有,比起城中的繁华,此处别有一番风味。
明王也屈尊前来捧场,见到我,他眼睛似乎亮了几分,「沈小姐,此地真是妙极,不知在下能否入股?我绞尽脑汁想着如何拒绝他,他倒十分善解人意,主动道:「我开玩笑的。
行吧,你很幽默。
我与他并肩走在青石路上,山间凉风习习,也不觉得热。
「王爷当初似乎也想买下这块地?每思及此我便十分庆幸,还好我砸的钱多。
明王停下脚步想了想,忽然露出笑容,一时间,漫天的风光全都失去颜色,只剩下眼前的无双容颜。
「我曾答应一个小姑娘,要给她种一块最大的地,种最多的粮食,让她有吃不完的绿豆糕。
他叹了口气:「可惜,囊中羞涩。
我皱着眉头,总觉得这段话在哪听过。
好像,是很小的时候,一个小男孩对我说过。
那时大祈发生洪灾,粮价飞涨,许多百姓吃不上饭。
而外地的灾民为了求生路,纷纷涌进京城,街道上每天都能看见尸体。
沈家有不少存粮,可对成百上千的灾民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
父亲支了粥棚布施,粥越煮越稀,最后一锅粥里只有一把米,看上去像清水一般。
我喝着清粥时,那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手里拿着一块绿豆糕,清甜的香味,顿时引得我口水直流。
我拿一碗清粥换了绿豆糕,而后将绿豆糕掰碎,扔进了锅里。
灾民众多,粥不够分,只能紧着孩子。
一个个面黄肌瘦的孩子狼吞虎咽,将碗底舔得干干净净,回味着那一丝丝甜。
我与男孩坐在一旁,他静静地看着我流口水。
锅里的汤水被刮得一滴不剩,我最终也没能尝到绿豆糕。
直到分别时,男孩对我说,他以后会为我种最大的地,种最多的粮食,做吃不完的绿豆糕。
他坐在华丽的马车里,表情认真严肃。
我说:「我会成为大祈最厉害的女商人,赚最多的钱,把你的地和绿豆糕全买走!眼前的人和记忆中的男孩重叠在一起,虽然很是违和,但也勉强能说得过去。
他一直将儿时的承诺记在心里,我心中感动,同时又有几分肝疼。
合着您老败家还是为了我?想到那些打了水漂的银子,我不仅肝疼,肉更疼。
作为整个大祈未来最厉害的女商,我平生最恨三件事:一,亏钱;二,亏钱;三,还是亏钱。
看了一眼明王的脸,我又默默叹气:罢了,这点钱还是亏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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