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凌再雪毕临的其他类型小说《女配就不掺和剧情了》,由网络作家“凌再雪”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先有rich,后有billion。勤劳致富,指日可待。毕临眼尾有颗小痣,本来偏向稚气的脸颊,因为这颗痣,莫名有几分正邪难辨。他轻描淡写道:「老板娘雇我做看守,按本地的风俗,要包食宿。」
「壮士,让一让,我也要坐。」
此人见我不怕,微一眯眼,却还是往旁边挪了半寸。
我坐下来,一边招呼马夫驾车,一边跟这位小贼商量。
「刚我进侯府的时候听说,他们早就通报了守城的官兵,严加搜索,你这会儿才想出城,晚了。」
「再说,你受了伤,也要花时间调养。」
那人倒沉得住气,「所以,小姐有何高见?」
「我有一处私宅,偏僻又安静,壮士在那里养养伤,避避风头,如何?」
顺便,帮我守着小金库。
等过一阵,他悄无声息地离开,我也等来了真千金回归。
这岂不是各取所需,非常完美。
那壮士半信半疑,「我们素昧平生,小姐为何要帮我?」
我一挑眉。
死对头的死对头,当然就是朋友。
江停云未来要退我的婚,也约等于是死对头了。
还没来得及说话,我刚交的朋友已经倒了下去,人事不省。
我顺手从少年怀里摸出令牌。做工蛮精美,一套四块,雕刻了不同纹样。
我把令牌揣回自己兜里。
这位朋友说得对,我们素昧平生,他凭什么老老实实替我看大门?
除非,是他想偷的东西,被我扣住。
我的动作幅度太大,此人蒙面的布巾坠落,露出大半脸颊。
哟,这家伙,面如冠玉,居然是个美少年。
——可惜,入错了行。
当贼有什么前途?
当我家保安,才有前途嘛。
我捡回来的这位美貌保安,当晚就发起高烧。
他背上受了一刀,大概是失血过多,整件衣衫都被血浸透。
城里风声鹤唳,为免走漏风声,肯定不能请大夫。
我从自己库房里寻了些治疗女子月经过多的药品,死马当活马医,居然把人救活了。
两日之后我去探望他,这人已经好了一半。
虽然长发凌乱,但仍然无损他清隽出尘的容貌。
他见了我,倒没恼,只是哑声问道:「这位小姐,你将我藏在此处,又拿走了令牌,我有些不明白你的用意?」
我坦率地说:「壮士,我没有什么坏心眼。你看城里天天都在搜捕,你插上翅膀也去不了什么地方。所以,正好,我雇你看家。」
少年大概怀疑自己听错了,左右看了看,困惑地一歪头,「你这家,说是家徒四壁也不为过,哪里需要看守。」
这可就过分了啊。
我不要脸面的吗。
我左手戳戳破烂的箩筐,「这里,藏着我积攒的碎银子。」
右手一指屋檐上绑着的油纸包,「那里,是苦荞大师给我画的扇面。」
「我家里处处是财宝,你凭什么说我家徒四壁?」
少年露出惊讶的表情,「你不是侯爷的未婚妻吗?为什么把物品放在此处?」
「你傻啊,这是私房钱。既然是私房钱,当然要偷偷保管。」
少年将信将疑。
我则认真规划,「你住这儿养伤,顺便帮我看门。
「这地方治安不大好,你身体好的时候,能一个打一百个,现在受了伤,打五十个总还是可以的。
「你那令牌有四块,每隔七日,我还给你一块。到最后一块还给你的时候,你伤也好了,城门把守也松了,我这里也不用人看门了。我们钱货两清。」
这位小贼总算被说服,靠在软枕上,若有所思。
「听上去,倒还有几分合理。我姑且信你。」
招聘任务完成,我心满意足,「那就交换姓名咯?我姓凌,名再雪。你叫什么?」
少年斜睨我一眼。
「我没有名字。」
真棒,我这么喜欢起名字的人,又可以起名字了。
我一拍掌,「那我就叫你,毕临。」
先有 rich,后有 billion。
勤劳致富,指日可待。
毕临眼尾有颗小痣,本来偏向稚气的脸颊,因为这颗痣,莫名有几分正邪难辨。
他轻描淡写道:「老板娘雇我做看守,按本地的风俗,要包食宿。」
这一声「老板娘」哄得我眉开眼笑。
宿吗,就住我这私宅就行,食呢,「巷子外有个馄饨摊,味道挺好。」
毕临蹙眉反驳:「我要吃春风楼的肘子。」
毕临仿佛看穿我心事,懒洋洋地邀请:「我还在养伤,不宜多食,老板娘不如一起?」
那有什么不可以的。
我撸起袖子,「再给我加一碗饭!」
不得不说,跟毕临一起吃饭,体验还不错。
他蛮有眼力见,该倒茶就倒茶,该加饭就加饭,吃完了,还去洗碗。
收拾完毕,他状似无意地问我:「小侯爷寻我,可有什么进展?」
「你在城里销声匿迹,他哪有线索可寻。」
毕临若有所思,「是吗?那就有劳老板娘了。」
毕临嘴上说「有劳」,其实非常不客气。
第二天他要吃向月楼的蟹黄汤包,第三日他要吃醉云轩的烤全羊。
满京城的珍馐美味,似乎没有他不熟悉的。
我再怎么礼贤下士,此刻也扛不住了。
毕临再次点单的时候,我语重心长:「咱就是说,以勤俭节约为荣,你能不能少吃点?」
他不为所动,「每道菜都吃完了,挺节约的。」
「可每道菜都贵啊!」
毕临似笑非笑盯着我,手里洗刷碗筷倒是不停,「难道你吃得不香吗?」
真·灵魂拷问。
我艰难地说:「香。」
毕临将碗筷收好,诚恳道:「老板娘的私房钱挺丰厚,就别心疼一只肘子钱了。」
呵,我信你个大头鬼。
万万想不到,越美貌的男人,越能骗女人花钱。
回到丞相府的闺房,我打了小半个时辰算盘,愁眉不展。
毕临这位员工虽然不用付工资交社保,但他伙食费也太贵了。这样下去,会把我的小金库都花光的。
虽然这人手脚挺勤快,住进来几日,漏雨的屋顶换好瓦片,柴房的半截墙也垒起来了。
甚至他还沿着墙根洒了一排花种,说是很快就发芽。
连蕊池父亲一贯的老寒腿,他都每日动手替老人揉一揉。大概传说中的内功是真实存在的,老爷子被他揉得眉开眼笑。
本来破败的小院子,因为毕临的入住,莫名有了人气儿。
他几乎就是男版的田螺姑娘。
我不知他哪来的闲情逸致去拾掇院子。
他却一本正经道:「其实我一直在想,假若我能有这么一方平静安详的小院子,种种菜,养养鸡鸭,会是怎样?」
「多谢老板娘帮我实现梦想。」
就,人还挺贤惠的。
但,不能偏离目标。
我雇人的主题就是看守财宝,断断没有让毕临阻挠我积累财富的道理。
要不……把毕临炒了,再雇一位物美价廉的保安吧。
认真寻找,肯定有人能胜任的。
可惜我这个想法刚成型,毕临就证明了他的存在价值。
蕊池父亲腿脚不便,某日在巷子里不小心碰到了附近的地痞无赖。若非毕临及时出现,将肇事的人一顿揍,只怕老人会受到伤害。
蕊池安抚完受惊的父亲,对着毕临千恩万谢,还拿出她的月钱要答谢恩人。
毕临却潇洒地一挥手,「你这点钱还是自己收着吧,老板娘人美心善,定会替你给我奖励的。」
说完,他还冲我微微一笑,「我说得对不对?」
这种恃宠而骄的员工,就不能惯着!
但蕊池梨花带雨的样子实在是我见犹怜,所以我说:「行吧,那今天咱们员工聚餐,吃顿好的补一补。」
毕临扬起笑容,「听说城南有一家馆子的鱼翅宴席……」
怎么伙食供应的规格还越来越高了?
我忍无可忍,拉住他,「有句话,我想跟你讲很久了,都没有寻到机会。」
「商量下,不如我们的雇佣合约作废,我把令牌还你吧。」
毕临眉毛一皱,「我不要,我就喜欢住你家里,帮你看门。」
「喂,我攒一点血汗钱也不容易。你花钱如流水,我雇不起啊。」
毕临毫不在意,「花光了又怎样,你是侯府没过门的媳妇,将来嫁了小侯爷,他还能亏待你不成?」
提起我的冤种未婚夫,我咬牙切齿,「呵,你想多了,我啊,我嫁不成江停云。」
毕临的笑容收住,「为何?」
「我这人,能掐会算,我知道,最多两个月,小侯爷就会跟我退婚。那时候我就会成为整座京城的笑柄。」
「不过,我早计划好啦,那时候我就离开京城。现在你吃掉的,都是我的盘缠,我能不心疼吗?」
毕临仿佛很惊讶,眉毛都飞起来。
半天才道:「看来,只怕是我误会你了。」
「误会什么?」
建安八年,二月初二。
坤宁宫的桃花开了初芽,春雨蒙蒙,冷透整座宫殿。
“瑾儿,陛下是不是又去了永乐宫?”凌再雪望向那片看不到头的宫墙,神色恹恹却声音平静。
“……是。”大宫女瑾儿低声回答,担忧地上前替她披上鹤氅,“皇后娘娘,您身子不好还是回屋吧。”
凌再雪眼神微黯,许久轻轻摇头。
“无妨,你替本宫将那匣子里的明徽剑拿出来,置了一整个冬,怕是锈了。”
那剑是毕临送她的唯一一件礼物。
瑾儿却忍不住劝道:“娘娘,那哑女也不知用了些什么手段,轰得陛下都不知多久没来坤宁宫了,您还管那剑做什么?”
冷雨飘摇,打落初芽。
凌再雪看着她又像是在看她自己:“瑾儿,她如今已是皇贵妃,莫要再口出不逊。”
瑾儿心里难过,只得转身去拿出那把断剑。
凌再雪用手帕仔细擦拭着剑身,仿佛这断剑是什么稀世珍宝。
这时,“嘭——!”的一声。
坤宁宫的门是被人踹开了!
凌再雪手一顿,缓缓转过身。
果然,来人是毕临,姜国皇帝,同时也是她的夫君。
毕临一身黑底龙纹长袍,狭长的凤眸蕴满怒意,开口就是斥责。
“凌再雪!你竟敢趁我不在谋害绣儿!”
凌再雪一怔,却是缓缓起身行了个礼,像是没有感受到毕临的暴怒一般:“臣妾只是按照您离宫前的嘱咐,命太医院送了些补药过去。”
她如实说了,毕临却越发愤怒!
他一把抓住她的下颚,那眼神如刀一般落在她身上。
“凌再雪!你明知道绣儿当年为了救朕,自此身虚体弱,虚不受补!我让你照看她,你就是这么照看的!你这皇后看来是不想做了。”
凌再雪下颚一阵疼痛,心口苦得发涩。
她是他的皇后啊,明明他也曾送她长剑,许她一生。
可如今他心里,却只有一个农家哑女,从那女子进宫,他似乎就再未给过她好脸色……
凌再雪艰难开口:“陛下,臣妾送的都是性平之药,皇贵妃是不可能吃出问题的……”
话未说完,毕临猛地松手,一脸嫌恶:“还敢顶嘴?凌再雪,你是仗着江家撑腰便可以顶撞朕了,好得很!”
凌再雪一下没站稳,撞在身后的桌子上,手腕被断剑剑锋狠狠一划!
鲜血一下涌出,凌再雪却似毫无感觉,一双清眸只看向毕临。
五年了,无论赵绣儿有什么不舒服,便全是凌再雪的错。
从前她还解释,还委屈,可是现在,她已经连解释都不想给了。
“陛下这次想如何罚我,直说便可。”说着,凌再雪却还是忍不住红了眼。
毕临冷笑:“看来,你是真觉得朕不能拿你江家怎么样。若绣儿再有任何闪失,朕一定废了你,连带江家人,朕一个都不会放过!”
凌再雪一怔,江家满门忠烈,数百条英魂怎么在毕临口中连赵绣儿一根指头都抵不过了呢?
她该难过才是,可凌再雪只是垂头应了声:“是,臣妾谨记。”
毕临见凌再雪低眉顺眼的模样,却是越发厌恶。
只觉装模作样至极,半点没有从前良善的影子了。
不止下人们对毕临交口称赞,我爹娘对这位准女婿也是百般疼爱,视如己出。要么喊裁缝来给他制衣,要么请大夫来给他调理身体。连我大哥都靠边站。
这日,侯府来人退还礼帖,正式取消两家婚事。
众人面子上仍然是客客气气,但下人们来说,小侯爷面若冰霜,简直连笑都不会了。
退完婚,我爹眼角眉梢的笑意,根本掩饰不住。
我揪着蕊池,好奇道:「论出身,江停云比毕临不知优越了多少,怎么我爹还这般欣喜?」
蕊池解释:「几年前,小姐自从见过小侯爷一面,就芳心暗许。但老爷夫人说,小侯爷性子傲,小姐压不住,并非良配。小姐闹了几个月,非他不嫁,以死相逼,这才定下亲事。」
「眼下换了毕公子,他不只相貌堂堂,还生性善良,待人热络,想必和小姐成亲后,也定能爱重小姐。老爷可不就更欢喜了吗?」
我吐槽的话突然就卡在嗓子眼儿里,什么都说不出来。
居然在这本书里没写出来的另一面,凌再雪的父母竟是如此为她考虑的吗?
原书之中,女配对父母可谓是恩断义绝。
彼时,男主江停云倾慕真千金凌逐月,想与女配退婚,另娶女主,此事得到了凌家父母的首肯——于是,女配疯狂地咒骂凌逐月,恨她不只夺走父母的疼爱,更抢走自己的夫君。
这是导致女配丧心病狂的重要原因。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江停云孤傲清冷,比起活泼有余、聪明不足的凌再雪,的确是睿智沉稳的凌逐月更为合适。
但身在局内,凌再雪却是鬼迷心窍。
她一念之差,竟给凌夫人下药,以陷害凌逐月。
若非女主的马甲之一是神医高徒,只怕夫人就会回天乏术。
被逐出家门时,女主骂了女配一顿,作者洋洋洒洒写了一两千字,读者纷纷拍手称快。
骂来骂去,就是她恩将仇报,罔顾人伦。
我穿来之后,只惦记着不掺和女主的感情生活,却忽视了凌家父母对女儿的疼爱。
事实上,就连悔婚另嫁这样的事情闹出来,他们也没有半个「不」字。
这在现实世界里,也已经算是不可多得的宽容,更遑论是在古代。
刚穿过来的时候,我只顾着保全自己,只知道攒私房钱以便跑路,却一点都没有顾虑到旁人。
我并未想过,这些围绕在我身边的人,都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
父母是假,疼宠是真。
总是要有所回报的吧。
我擦了下眼角的湿意,「蕊池啊,吃春风楼这么多回,我也差不多摸着门路了。你给我打下手,我自己做个肘子送给爹娘。」
我没有想到,我亲手下厨给父母做饭,居然又被归功到毕临身上。
「有了好姑爷,女儿也懂事了不少,连做菜都学会了,这实在是家门之幸。」
「好事不能多磨,咱们家的喜事要抓紧时间办出来。」
……这爱屋及乌也太夸张了吧!
把毕临赶走这事,实在不能再拖了,我怀疑自己一不留神就会被塞上花轿。
再跟他好好谈一谈吧。
近日毕临「供不应求」,各处都需要他,直到深夜,我才在他的房间里看见人。
灯火昏昏,他正低头,拿药酒去擦自己的手腕。
毕临肌肤本就白皙,现在手腕红肿一片,看起来触目惊心。
我低呼出声。
毕临见是我,笑道:「厨房里帮忙的时候烫到了,不打紧。」
我心里疼了一下,又指另一处,「那,这儿的伤呢?」
「帮着搬运假山上的石头,不小心磕了。」
「这里又怎么回事?」
毕临舒了口气,拿衣衫遮住自己的伤处,懒洋洋道:「哟,问这问那的,你心疼我啊?」
毕临可以说我压榨他,但决不能说我心疼他。
我赶紧怼回去,「谁心疼了,我就是好奇,我故意压榨你,你干吗不反抗。」
「我吃你的喝你的,做点事情讨你欢喜,不是应当的吗,为何要反抗?」
他语气认真,完全不像玩笑。
我突然觉得脸上一阵灼热。
「你……为什么要讨我欢喜。」
明明就算雇主和员工的关系,员工只需做好分内工作就好了,超出职责范围的,谁会做呢。
毕临凑过来,叹口气,拖了长音问我:「老板娘平素机灵,何以猜不透我的用意?」
「我才不机灵,更猜不透你。」
我屡不接话,毕临好像有点着恼,微微提高声音,「那当然是因为,我诚心诚意,想做你夫君。」
他又在骗人吧。
药油清苦的味道传来,我心怦怦直跳,但还是强撑着用最后一丝理智,拧着他耳朵把他拉开。
「你个小贼,谁信你的话!」
毕临挑眉反驳:「这话可不对,我不爱听。我不是普通的小贼,别人偷的是财,我偷的是心。」
「这几日我偷来了不少心,只可惜凌再雪的心好似有点难偷,那就容我……」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怎样?」
「再偷几日。几日不成,就再偷几日,总能偷到的。」
月色清亮,而毕临的眼神温柔澄澈。月光洒在他脸上,他肌肤白皙得像是在发光。
他确实生了一副众人羡慕的好相貌。
鬼使神差地,我问:「你有好多事情都没告诉我呢。你跟江停云有什么恩怨,为什么要偷他家的令牌?」
「甚至连毕临这个名字,都是我给你起的。」
毕临怔了片刻,仿佛很为难似的,沉吟再三,柔声道:「现在时机还未到,我不能跟你明说,过几日,就再过几日……我都会一五一十告诉你。」
「但我能跟你保证,我并不是你以为的梁上君子。我也是出身清白的。这些事瞒着你,实在是因为事关重大。」
毕临竟也有秘密吗?
也对,谁没有心事呢?
我自己的秘密,恐怕不比他少。
最迫切需要坦白的一个,就是我尴尬的假千金身份。
然而剧情还没有进行到女主回归,即便我吐露实情,也会被认为是胡言乱语,毫无根据。
我说:「也好,你说的时候,我也有事情要跟你说。我们一个秘密换一个秘密。」
毕临笑道:「一言为定。」
他打个哈欠,做个「请」的姿势,「我要沐浴了,老板娘,不如先回去吧?」
眼神瞟到他略微松开的衣襟,还有线条流畅的喉结,我感觉周身都烧起来,逃也似的离开房间。
一连在花园里走了两圈,心跳渐渐平静。
毕临想做我的夫君,那我,想不想要他做呢?
母胎 SOLO 的我并没有想过自己会喜欢什么样子的人。
但此刻毕临的出现,让这个影子逐渐清晰。
大约是要跟我有共同的爱好。
大约是要为人热络,机灵爱笑。
大约是要心灵手巧,什么东西坏了都能修好。
反正……就是毕临这个样子的。
但,我现在连自己的身份都没整明白,还有工夫去谈恋爱吗?
不过,根据原书设定,女主回归是在中秋节之前。现在才刚八月初,还有时间来供我剖析自己的心意。
多花几天时间想一想,再做决定吧。
然而,我失策了。
这件事打乱了我所有的计划,心里刚萌生出来对毕临那一点粉红色的心思,全被无情戳破。
因为女主她,提前上线了。
十几年前,凌夫人的心腹丫鬟柔娘爱上有妇之夫,夫人将她另嫁,以免她铸成大错。柔娘记恨,就偷走了襁褓中的千金小姐,把自己的女儿留下,李代桃僵。
抱走千金小姐之后,也没有好好对待,随意将她丢在尼姑庵外。
所幸小姐健康长大,还得到了江湖高手的倾囊相授。
柔娘临终前,将这个秘密告诉了为她医治的大夫。大夫不敢隐瞒,托人将消息辗转传到丞相府。
更为人震惊的是,几乎与此同时,一位素与丞相有交的老友也写信前来,说真正的凌家大小姐,正借住在他家,不日就要进京。
接到书信后,凌府上下都在窃窃私语。
众人都在揣测,偷换千金这种惊世骇俗之事,将会如何收场?
蕊池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她回来了,小姐怎么办?老爷夫人会不会不要你了?会不会把她接回来,把您送到山野乡下……」
「小姐,我害怕。您害怕吗?」
我有些茫然。
若论害怕,应该不至于,毕竟我早就预知这个剧情。
而且从小就有人夸我胆大,想必我离开凌家,也能过得不错。
可是,原书里被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娇娇小姐,在遇到这样事情的时候,想必会慌了手脚吧。
叫了十七年的爹娘不是亲生,长了十七年的家庭就她多余,而她亲生的母亲,是造成这一切悲剧的始作俑者。
每一件事都会让她感到深深的不安。
所以她才会小心试探众人,所以她才会走火入魔一般想赶走凌逐月。
一步错,步步错,这才导致引火烧身。
我说:「那是人家的人生,不管多么不舍,都要还她。」
哪怕会给自己带来天翻地覆的变化,哪怕自己难受到肝肠寸断,道理就是道理,不会因为人情而更改。
很快,凌逐月的车马已经停到了凌府门口。众人聚集到大花厅迎接。
爹娘还有二哈大哥都在安慰我:「再雪啊,你放心,我们养了你十七年,感情是不能跟其他人相比的。」
「她只是有血缘,但你跟我们有感情!」
实话说,我是感动的。
分明我这具身体的母亲做错了事情,他们并未将责任推到我身上,还处处从我的角度考虑,怕我委屈。
我拉着我娘的手,叮嘱:「娘,逐月她比起我,少了您十几年的宠爱,这本就委屈了。再者她走南闯北,练功学艺,更是吃苦受累,辛酸不已。好容易回家了,你该多心疼她。」
一番话说得我娘红了眼眶。
我又提点我哥:「哥哥,咱家也是家大业大,不差多双筷子,你可千万别说什么让她滚回尼姑庵的话,哪里像见过世面的大家公子,不够寒碜的。」
我哥讪讪一摸脑门,「妹妹怎知我心里的想法?」
最后吩咐我爹:「滴血认亲也省了吧,这玩意儿客观上不准,主观上还寒人家的心。爹,你信我,逐月的容颜和娘简直是一模一样,谁不开眼也不会传闲话的。」
我爹将手里握着的那卷医书藏到背后,「那就……听再雪的吧。」
被我这么一哄,在本书女主回归的时候,众人都释放了足够的善意。
凌逐月也确实如原书描述,是个姿容绝代的妙人。
我看着这位书中描述的神医谷主亲传弟子、御剑庄主膝下爱徒、永宁侯江停云爱到发狂、未来天子视她为人生导师、天下第一刺客甘愿为她自戕、敌国皇子因她终身不娶的完美女主,一步一步走上前来。
「爹、娘,大哥,我是逐月。」
声音有如山间清泉,清脆动听。
所有人都喟叹于她气质高雅出尘。
凌逐月顿了片刻,又看向我,笑意加深,「再雪,幸会。」
被那双清冷的凤目盯住,我心里突然有根弦被重重拨弄了一下。
喉咙好似被掐住了。
可我还是笑着招呼。
「幸会,逐月。」
机智如我,半月之后,已经积攒了小小一笔财富。
我将所有的私房钱都藏到了一间民宅。
宅子是租赁的,破破旧旧毫不起眼,连围墙都是随随便便就能翻过的。
我雇了蕊池的老父亲来守门。
他是个忠仆,绝对不会泄露秘密,但我还是忧愁不安。
小院里,埋的可是我全部的身家,未来的希望。我得雇佣一位高手,看家护院。
好在,我的未婚夫男主知道我瞌睡,就送了枕头。
这天我俩照旧「约会」,江停云刚把我从丞相府接出来,就有疾驰而来的侍卫,禀报说「府中失窃」。
江停云大概是怕在我面前失了面子,冷笑道:「慌慌张张,成什么体统?丢了什么?」
侍卫附耳过去,我只听见了两个字,「令牌」。
江停云勃然大怒。
「百来个府兵都拦不住一个人?废物!」
他急匆匆去了,不小心掉下腰间系着的玉佩。
蕊池捡起玉佩,扭头问我:「小姐,派个人去还给小侯爷吧。」
我悠悠然接过来,「今天这家伙爽约,害我少赚了钱,这玉佩,我亲自送,顺便讹他一笔。」
因为失窃,侯府果真是人仰马翻,我这个未婚妻进去,也要层层盘问。
好在江停云真甩了几张银票,把我打发掉,也算不虚此行。
喜滋滋地跨进停在后门的马车里的时候,我惊呆了。
马车里,藏了个人。
黑衣,蒙面,只露出一双似笑非笑的桃花眼。
此人微微一动,掐住我手腕。
濡湿的感觉传来,原来此人满手都是血渍。
「别出声,小心我对你不客气。」
「把我送出城,我保证不伤你半根手指。」
淡淡的血腥气萦绕鼻尖。
我只惊慌了一瞬间就镇定下来。这不就是偷了我未婚夫令牌的小贼吗?
能以一敌百,从侯府中取物,说明他身手好。
能躲过众人,躲藏到我的轿子里,说明他脑子聪明。
能暗中干坏事,说明他肯定守口如瓶。
这位小哥要是愿意帮我看守财宝,那可是最佳人选。
于是我从容地跨进来。
「壮士,让一让,我也要坐。」
此人见我不怕,微一眯眼,却还是往旁边挪了半寸。
我坐下来,一边招呼马夫驾车,一边跟这位小贼商量。
「刚我进侯府的时候听说,他们早就通报了守城的官兵,严加搜索,你这会儿才想出城,晚了。」
「再说,你受了伤,也要花时间调养。」
那人倒沉得住气,「所以,小姐有何高见?」
「我有一处私宅,偏僻又安静,壮士在那里养养伤,避避风头,如何?」
顺便,帮我守着小金库。
等过一阵,他悄无声息地离开,我也等来了真千金回归。
这岂不是各取所需,非常完美。
那壮士半信半疑,「我们素昧平生,小姐为何要帮我?」
我一挑眉。
死对头的死对头,当然就是朋友。
江停云未来要退我的婚,也约等于是死对头了。
还没来得及说话,我刚交的朋友已经倒了下去,人事不省。
我顺手从少年怀里摸出令牌。做工蛮精美,一套四块,雕刻了不同纹样。
我把令牌揣回自己兜里。
这位朋友说得对,我们素昧平生,他凭什么老老实实替我看大门?
除非,是他想偷的东西,被我扣住。
我的动作幅度太大,此人蒙面的布巾坠落,露出大半脸颊。
哟,这家伙,面如冠玉,居然是个美少年。
——可惜,入错了行。
当贼有什么前途?
当我家保安,才有前途嘛。
我捡回来的这位美貌保安,当晚就发起高烧。
他背上受了一刀,大概是失血过多,整件衣衫都被血浸透。
城里风声鹤唳,为免走漏风声,肯定不能请大夫。
我从自己库房里寻了些治疗女子月经过多的药品,死马当活马医,居然把人救活了。
两日之后我去探望他,这人已经好了一半。
虽然长发凌乱,但仍然无损他清隽出尘的容貌。
他见了我,倒没恼,只是哑声问道:「这位小姐,你将我藏在此处,又拿走了令牌,我有些不明白你的用意?」
我坦率地说:「壮士,我没有什么坏心眼。你看城里天天都在搜捕,你插上翅膀也去不了什么地方。所以,正好,我雇你看家。」
少年大概怀疑自己听错了,左右看了看,困惑地一歪头,「你这家,说是家徒四壁也不为过,哪里需要看守。」
这可就过分了啊。
我不要脸面的吗。
我左手戳戳破烂的箩筐,「这里,藏着我积攒的碎银子。」
右手一指屋檐上绑着的油纸包,「那里,是苦荞大师给我画的扇面。」
「我家里处处是财宝,你凭什么说我家徒四壁?」
少年露出惊讶的表情,「你不是侯爷的未婚妻吗?为什么把物品放在此处?」
「你傻啊,这是私房钱。既然是私房钱,当然要偷偷保管。」
少年将信将疑。
我则认真规划,「你住这儿养伤,顺便帮我看门。
「这地方治安不大好,你身体好的时候,能一个打一百个,现在受了伤,打五十个总还是可以的。
「你那令牌有四块,每隔七日,我还给你一块。到最后一块还给你的时候,你伤也好了,城门把守也松了,我这里也不用人看门了。我们钱货两清。」
这位小贼总算被说服,靠在软枕上,若有所思。
「听上去,倒还有几分合理。我姑且信你。」
招聘任务完成,我心满意足,「那就交换姓名咯?我姓凌,名再雪。你叫什么?」
少年斜睨我一眼。
「我没有名字。」
真棒,我这么喜欢起名字的人,又可以起名字了。
我一拍掌,「那我就叫你,毕临。」
先有rich,后有billion。
勤劳致富,指日可待。
毕临眼尾有颗小痣,本来偏向稚气的脸颊,因为这颗痣,莫名有几分正邪难辨。
他轻描淡写道:「老板娘雇我做看守,按本地的风俗,要包食宿。」
这一声「老板娘」哄得我眉开眼笑。
宿吗,就住我这私宅就行,食呢,「巷子外有个馄饨摊,味道挺好。」
毕临蹙眉反驳:「我要吃春风楼的肘子。」
听说春风楼是京城最一流的馆子,想必价钱也是不菲。
我有点心痛,但我不能做一个黑心的老板,在员工第一天上班的时候,就拒绝他的需求。
所以我说:「买!」
肘子买回来,果真是香飘四溢。
我本来想回府用晚饭的,可这会儿,脚像是被粘在地上。
毕临仿佛看穿我心事,懒洋洋地邀请:「我还在养伤,不宜多食,老板娘不如一起?」
那有什么不可以的。
我撸起袖子,「再给我加一碗饭!」
不得不说,跟毕临一起吃饭,体验还不错。
他蛮有眼力见,该倒茶就倒茶,该加饭就加饭,吃完了,还去洗碗。
收拾完毕,他状似无意地问我:「小侯爷寻我,可有什么进展?」
「你在城里销声匿迹,他哪有线索可寻。」
毕临若有所思,「是吗?那就有劳老板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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