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小说《乡村医圣》的作者是“邻家码字小哥”。梗概:老马家的亲家公胡大志,原本是个木匠,后来靠关系在镇上包了几个工程,赚了几个钱,吃喝嫖赌,样样都沾,他媳妇林娇花,是个势利眼,年纪越大越是掉进钱眼里,最瞧不起比她穷的人。马小健跟这两位见过几次,打心眼里烦他们,这种货色,能生养出嫂子胡桂兰这样温婉贤淑的女儿,那也真是奇迹。“我说马宝根呐,你别一声不吭地...
第4章
马小健揣着灵芝,一脸欢喜的下了山。
回到家时,马小健刚走进院子,就看见厅堂里坐了两排人,看起来个个很眼熟,原来是嫂子的娘家人。
“真是怪了,这老胡家一向瞧不上我们老马家,今天突然登门,怕是得了什么风声,过来搞事的。”
马小健盯着他们看了两眼,心里面跟明镜似的。
老马家的亲家公胡大志,原本是个木匠,后来靠关系在镇上包了几个工程,赚了几个钱,吃喝嫖赌,样样都沾,他媳妇林娇花,是个势利眼,年纪越大越是掉进钱眼里,最瞧不起比她穷的人。
马小健跟这两位见过几次,打心眼里烦他们,这种货色,能生养出嫂子胡桂兰这样温婉贤淑的女儿,那也真是奇迹。
“我说马宝根呐,你别一声不吭地装死,赶紧做决定,欠了三年的两万块彩礼钱,今天要是给不出个结果,别逼我翻脸不认人。”
厅堂的八仙桌前,胡大志敲了敲摆在桌面上的一张纸,冷冷的开了口。
三年前,马宝根家的大儿子马大壮娶胡家的二女儿胡桂兰进门的时候,双方最终谈妥是六万的礼金,这个价格,比起当初老胡家的要价,相差千里,结果马家七拼八凑才弄到四万块钱,苦苦哀求打了两万的欠条,胡家才把女儿嫁过来。
如今三年过去,马大壮在外打工音讯全无,女儿在老马家吃苦受罪三年不说,当初欠下的两万礼金,也没了声。
按照胡大志和林娇花的想法,要不是胡家顾着脸面,不愿跟老马家这种穷亲家有过多牵连,这几年来,他俩早就把马家的门给踩烂了。
“呵呵,两万块钱而已,犯得着带这么多人上门吗?”
这时,马小健大步走进厅堂。
“大人说话,你小孩子插什么嘴?滚出去。”
林娇花翻着个大白眼,很不客气的骂马小健。
马小健直接怼道:“你嘴巴放干净点,一张臭嘴,老子可没兴趣插。”
要是三年前,面对这两位长辈,马小健就算再不爽,也只能腹诽两句不敢顶撞,现在却不同,马宝根年纪大了,大哥在国外出了事,家里就剩马小健一个青壮,遇到麻烦,他必须成为顶梁柱,说话做事都得挺直腰杆。
“胡伯,你桌面上的那张是我哥之前立的欠条吧?”马小健怼完林娇花,没等她开口骂人,直接走到胡大志跟前,一脸认真的问道。
“这上面白纸黑字,清清楚楚,两万块钱,欠了三年,念在我们两家是亲家的份上,我就不算利息了。”胡大志点了支烟,吸了一口,烟气吐在了马小健脸上。
“不就是两万块钱么?至于带这么多人上门?这就是亲家的做法么。”马小健伸手扇走烟气,冷冷一笑。
“兔崽子,你口气不小,好像还夹着一股脚气!两万块钱,你觉得少?把你拉到市场卖了,不知道值不值这个价。”林娇花冷言冷语地嘲讽一句。
“哈哈哈哈。”
林娇花话音落下,坐在两旁的胡家人哄堂大笑。
堂前的马宝根、郑春华默默的低着头,一张老脸都不知该往哪搁。
大儿子马大壮在国外出了这么大的事,家里已经快愁死了,偏偏亲家公还要带人来讨三年前欠下的礼金,不给钱就要带女儿回去。
他们这是摆明了要把马家往绝路上逼!
而马小健这孩子,他聪明归聪明,毕竟太年轻,面对这上门讨债的亲家,他嘴皮子功夫再厉害,能顶得上什么事?
眼下,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啊,这个家,看来是要垮了。马宝根心里一阵憋闷。
此刻,马小健目光环顾四周,把这群人的嘴脸逐一看在眼里,随后冷笑着进自己屋里,拿出一口布袋子,往林娇花面前的地上一甩!
“这袋子里有一万块,剩下一万,给我三天时间,一分不少给你们!”马小健把钱甩出去,一脸傲气的说道。
这袋子里的钱,是他这几年卖草药抓野味卖来的辛苦钱,原本是打算留着做老婆本的,眼下这情况,却顾不了这么多。
林娇花一把抓起地上的布袋。
伸手往布袋里掏了掏,脸色露出一抹喜色,随后直接掏出里面的钱,有零有整,细细的数了几遍,数目没错。
林娇花喜形于色之余,脸上却是怀疑的表情盯着马小健:“三天时间,你确定能把剩下一万还上?”
“呵,你放一百个心!”
马小健冷笑一声:“拿了钱赶紧走,我们家该吃午饭了,粗茶淡饭招待不起你们。”
说完这话,马小健摊手指着大门,一副恕不远送的表情。
“哼,你们家的粗茶淡饭,我们还真看不上。”林娇花轻哼一声,把布袋子搂在胸前,拉着胡大志,扭着臀像只刚下蛋的母鸡似得走了。
正主走了,其他人也跟着回去了。
“小健,你怎么能答应他们,三天把剩下的一万还上?我们家现在什么情况,你难道不清楚吗?”胡家人走了以后,马宝根开了口。
“是啊,小健,你真是太冲动了,赎你哥回来需要十万!你拿的一万,是你这几年辛辛苦苦攒下留着娶亲用的,给了出去,一穷二白,以后哪家姑娘愿意跟你?”郑春华也是一脸苦涩道。
“爸,妈,你们放心,钱的事情,我心里有数,而且我这次进山,有大收获,很快就能弄到更多的钱!”马小健信心满满的回应一句,转头看了看四周,道:“我嫂子呢?”
“小健,我在呢。”
这时,胡桂兰端着碗筷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看着厅堂的情况,再看马小健一脸自信的样子,脸上的愁容淡了几分。
中午饭吃的很简单,马小健随便扒拉了几口,就揣着灵芝出了门。
马小健这次出门,是打算到清平镇,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买主,把这支稀有灵芝出手。
马小健之所以选择去清平镇,而不是直接进城,主要因为清平镇本身就是周边最大的中药材集散地。
镇上聚集着很多实力雄厚的本地药材收购商,更有不少外地的土豪,马小健曾经见识过他们为求一份稀罕药材,不惜一掷千金。
再者那薛氏中药,马小健其实早有耳闻,据说在临安城的医药界势力颇大,马小健直接驳了他们的面子,对方保不齐会利用自身的影响力从中作梗,在城里给他下绊子。
如此盘算下来,去镇里应该会比进城好一些。
桃花村是地理位置偏远,山多地少不好发展,经济落后交通闭塞,去趟镇里,步行的话要两三个小时。
马小健出门的时候,刚好是晌午,马路上空荡荡的,想找个顺风车搭一下都没影。
“今天出门运气不算好啊,连顺风车都没有,等我有了钱,不说买汽车,至少弄台大摩托,呼呼的开出去,多拉风!”
马小健边走边想,忽然屁股后面传来一阵轰隆隆的机车响声,嘴角一扬,还真是想什么来什么?
扭头一看,马小健嘴角的笑容顿时僵住了。
“娘嘞,怎么是她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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