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沈怀妆元毅辰的其他类型小说《宫女也很美(沈怀妆元毅辰)》,由网络作家“佚名”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我是商籍,嫁给元毅辰算是高嫁,父亲担心我受委屈,成亲时给了我十二条街的商铺做嫁妆,珠宝店、绸缎庄、胭脂铺、酒楼客栈,应有尽有,每年盈利颇丰。有银子傍身,日子倒也不至于太难过。只是元府的人始终看不上我的出身,婆母曾当着一众夫人的面,说我上不得台面,肚子也不争气,两年时间也未替元家开枝散叶。
那日我的夫君带回一位姑娘,甚至还怀了孕。
不久我就以「无所出」的理由拿到了和离书。
当我把我的东西搬走后,看着近乎空荡的将军府感叹到:「果然,没钱真恐怖。」
「将军出征回来了,他还带回来一个怀孕的女子。」
前院鞭炮齐鸣,正在迎接元毅辰凯旋,而我尊敬的婆母以「后宅妇人不宜面见外男」为由,命我在画霜院等着。
妙樱从前院跑回来,上气不接下气,催促道:「小姐,你怎么没反应?」
我拨金算盘的手一顿,故作高深地摇头,「他是将军,还是尊贵的承安侯,我骂不得,打不过,不如省点力气,多赚点银子。」
比起丈夫纳妾,我觉着还是没钱更为恐怖。
我是商籍,嫁给元毅辰算是高嫁,父亲担心我受委屈,成亲时给了我十二条街的商铺做嫁妆,珠宝店、绸缎庄、胭脂铺、酒楼客栈,应有尽有,每年盈利颇丰。
有银子傍身,日子倒也不至于太难过。
只是元府的人始终看不上我的出身,婆母曾当着一众夫人的面,说我上不得台面,肚子也不争气,两年时间也未替元家开枝散叶。
可她明明知道,大婚当日,元毅辰奉命前往边疆,只仓促揭了盖头,一走就是两年,只怕此时他连我长什么样也不记得。
若是我肚子争气,那才真是跳进黄河洗不清。
秋风瑟瑟,画霜院中的梧桐叶子开始泛黄,摇摇欲坠。
妙樱颇有些恨铁不成钢,自顾地坐在我对面,拿起一本账册,幽幽道:「你赚的银子八辈子都花不完,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
我一听,甚觉有理。
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人死了钱还没花完。
想到我辛苦赚的银子可能会便宜某个倒霉孩子,我瞬间心痛到无以复加,当即从百宝箱中拿出十万两银票,交到妙樱手上:「帮我把西郊的地买下来,有多少买多少。」
西郊有千亩良田,原本属于某位大臣,可听说那家的独子得罪了明王,赔得倾家荡产,连祖产都卖了,这才保下了那个败家子。
虽说我不缺钱,可地当真没多少,若是遇上天灾,有钱倒不如有地。
多囤些粮食才是正经的。
妙樱显然十分认同我的想法,自动忽略前院的事,凑到我跟前谄笑道:「小姐,既然买都买了,不如把西山的杏子林也买下来吧。」
春暖花开,可以赏杏花,天气稍热时,可以吃到新鲜的杏子,吃不完的也可以拿去卖,稳赚不亏。
我稍加思索,觉得甚好,大手一挥,「准了!」
花钱的时候总是分外愉悦,看完账本,发现商铺的盈利又涨了不少,不禁感叹:「花钱的速度太慢,着实郁闷。」
妙樱一脸无语。
晚间,前院的丫鬟前来禀告,说是老夫人请我过去用膳。
我特意换了身衣裳,华贵而不失优雅的云锦,嵌着五彩宝石的金钗,满绿的翡翠手镯,衬得我肤白如雪,娇艳无比。
我像一只发着光的金孔雀,花枝招展地来到前院,看到我的一瞬间,婆母脸上的笑容变成了嫌弃。
「沈氏,来见过你妹妹。」
我一看,许久不见的元毅辰的身后站着一位女子,小腹暂时还看不出隆起,羞羞切切的模样,脸颊染着红晕,头发枯黄,似乎有些营养不良。
也不过如此嘛。
元毅辰却对她十分在意,好似害怕我伤害她一般,将她护在身后,做足的保护的姿态。
我笑道:「这就是夫君带回来的姑娘,长得真是……清新。」
那姑娘脸色一僵,差点哭出来。
元毅辰顿生怜爱之情,冷冷地瞥向我:「夫人为何要刁难柔儿?」
明王的事迹算不得秘密,简而言之就是个败家子的故事。
作为陛下的胞弟,他深受陛下信任,早年他出宫建府,各种赏赐如流水一般,一时间风光无限。
可某一天,京城当铺里突然出现一件御赐之物,一石激起千层浪,陛下这才发觉,他最宠爱的弟弟已经沦落到靠典当东西为生。
要说明王的家底,定然十分丰厚,俸禄,赏赐,食邑,若是正常开销,那也是八辈子都花不完的。
可明王有个癖好——经商。
大祈对商人颇为宽容,甚至鼓励经商,朝廷的一大重要税收便来自商人。因此像我爹那样的经商能手,在陛下眼中,也是为国家做出贡献的有功之人。
可明王,那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经商奇葩,做生意必赔得血本无归,只要有他入股的商铺,不出三个月,必定关门大吉。
不少商铺因为被他看中,老板连夜关张,溜之大吉。
三年前,他也亲自前往沈家,表示自己想和沈家合作,到西北苦寒之地开绸缎庄。
他信心满满,直言那里的人都穿粗布衣服,没有像样的绸缎庄,若是开一个,定能大赚一笔。
我与老爹对视一眼,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同样的情绪,而后无情地拒绝了明王。
后来他不死心,当真跑到了西北开绸缎庄,流水般的银子砸进去,连个水花都没激起,又灰溜溜地回到京城。
那时我已嫁到元家,便甚少听到他的消息。
倒是没有想到,她妹妹居然会看上元毅辰。
就着八卦,我与妙樱吃了一桌子菜,回过神是,肚皮已经高高鼓起。
我撑得难受,忍不住悄悄松了松腰带,这才舒服了几分。
「小姐,你得注意形象啊,你这个样子,将来如何嫁人?」妙樱将裙子往上提了提,完全就是五十步笑百步。
好在我们坐在角落里,不会引起关注。
此时饭点已过,大厅有些冷清,原本滔滔不绝的两位公子抹了抹嘴,敲着二郎腿开始八卦明王的感情史。
我听得正兴起,忽然那两人猛地一惊,从椅子上摔倒在地。
顾不得疼痛,又立马起身行礼:「参见王爷。」
我一回头,只见一袭绛紫色华服的男子,面若冠玉,风姿倾城。
虽然不是第一次见,但我依然被明王的美貌折服。
此等绝色,便是败家,也让人生不出半点不喜来。
「小姐,咱们怎么办?」
妙樱也是认得明王的,不过此时,我觉得还是装作不认识比较好。
明王看上去心情不坏,但我莫名害怕,总觉得他下一句话便是邀我一同去西北卖布。
我与妙樱低头装鹌鹑,忽然一道清澈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沈小姐,好久不见。」
我抬头干笑:「王爷还是这般玉树临风。」
「噗嗤——」
明王身后,一位清秀的少年笑出了声,再开口,却是女子的声音:「哥哥,我可总算见到了你的沈小姐,当真是个妙人儿。」
叫明王哥哥,那她岂不是……景昭长公主!
至于她说了什么,那都不重要!
明王皱着眉,似乎对长公主的话有所不满,他看向我,欲言又止。
这种时刻,我只需要装死,眼观鼻鼻观心,一言不发。
「沈小姐,若是得空,可去王府做客。」说完他似乎觉得不妥,补充道:「舍妹也在。」
我满口答应,至于去不去,那都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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