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夫后,满城贵子都想递婚书文章精选阅读 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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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科幻小说

作者:一世风华 著  

剧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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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夫后,满城贵子都想递婚书文章精选阅读》精彩片段


三年时间,足以改变很多东西。

譬如,顾烟萝对顾景南的感情。

她已不爱慕顾景南,却将这段往事,当成了一个耻辱点。

子衿武堂,她已经颜面尽失,纳兰晴叛变过后还刺激她,一怒之下的顾烟萝,哪还顾得上什么礼法规矩。

“啊。”

纳兰晴也没想到顾烟萝竟然动起手了,她自小是个淑女,哪经得起这样的折腾。

“顾烟萝你干什么,快放开我家小姐。”小玉急得去打顾烟萝。

顾烟萝身旁的婢女也动起了手。

两主两仆,一同在这解忧楼的雅座扯起了头发。

动静之大,吸引了许多人的注意力,很快就有人过来围观。

路过的白衣书生叹道:“女子打架,好生凶猛。”

……

沈家。

采莲蹦蹦跳跳的绕过屏风,“小姐,纳兰夫人和顾烟萝在解忧楼打起来了,扯的满地都是头发,那场面,只恨未曾亲眼去看一看。”

沈宁揉了揉骨内隐隐发疼的右掌,好笑的望向了孩子样的采莲,“这幸灾乐祸的样子,可别让纳兰晴的人看了去了。”

陈欢欢坐在一侧,诧然的望向沈宁,“赠祥月簪时,你便料到了此刻?”

“并不全然,只有个五成的可能性。”

沈宁随手翻了一页腿上的古书。

“上京城街头巷尾都在讨论你的事,都是拜纳兰晴的推波助澜所赐,只有发生了一件更稀罕的事,才能掩盖他们对你的讨论。”陈欢欢道:“这件事就是,顾烟萝与纳兰晴的薅头发。”

若在往日,这两人也掐不起来。

奈何一个在武堂受到惊吓,一个在宗祠受尽委屈。

这般火与火的碰撞,不掐起来,才怪呢。

“小姐好生聪明。”

采莲眉开眼笑,似是想到了什么,歪着头问:“话说,我还以为大公子他会娶了叶倾城呢。”

叶倾城,其爷爷曾是太傅,也是当朝圣上还是储君时的老师。

最小的姑姑,更是当时的太子侧妃。

后来家遭大祸,卷入了刺杀皇上的案件,流放到千里之外。

沈惊风与叶倾城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出事之时沈惊风还很年幼,不顾家族反对,跪在宫道,求娶叶倾城。

圣上闻言,大发雷霆之怒,“你想留她在上京,不遭流放之苦,可以,朕要你的脑袋,换她的荣华,沈惊风,你可愿意?”

“臣,甘之如饴,谢陛下恩赐。”沈惊风磕了几个头。

圣上怒极反笑,竟意外的留下了夜倾城。

至于嫁娶之事,因是两位当时都还小,便没承诺。

只是沈宁离家后,不知为何,沈惊风另娶了纳兰家的女儿。

故事的结尾,是叶倾城伤心欲绝的离开了上京城。

“婚姻情路,万般皆是命。”

沈宁虽是这般说着,私底下有拜托五哥沈修白去查一查这件事的详情。

采莲到了床沿,轻轻按揉沈宁的右掌,“小姐有旧疾,以后还是尽量不要动手了。”

“嗯。”沈宁淡淡地应。

“阿姐,阿姐。”沈青衫捧着满怀的药小跑进来,眼睛亮晶晶的,“北渊王送了南冥珍贵的合创药来,对你的手伤有帮助。”

“他只送了沈家?”沈宁警惕地问。

沈青衫摇头如拨浪鼓,“不不不,整个上京城的权贵世家里,都有份呢。”

“好端端,送什么药?”沈宁再问。

沈青衫:“嗷,王爷的随从说是王爷家的狗今早啃了五个大骨头,食欲好得不行,王爷高兴的恩赐全城呢。”

沈宁:“……”

采莲:“……”

陈欢欢:“……”

“见过财大气粗的,没见过这般财大气粗的。”沈青衫感叹:“好羡慕王爷家的狗啊,狗都比我过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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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傅被沈宁的话给呛到面红耳赤,瞪着眼睛回道:“胡闹!我朝将军,岂容你一介妇人诟病?”

“妇人又如何?”沈宁黑黢黢的眼眸,映着日辉,毫不怯弱的直视老师傅:“前朝之所以衰败陨落,是因为暴君暴政使百姓民不聊生,江山社稷正所谓为天下计,纲常朝堂更是为了万民,大燕开国皇帝燕玄宗初次登入金銮殿,说的就是皇室宗亲文武百官当以民为天,大燕的妇人哪个不是大燕的民?赫连师傅此话,莫不是要推翻燕玄宗的观点?”

一番话下,一顶高帽子就这么戴在了赫连远山的脑袋上,惊得赫连远山冒出了满背的汗,指着沈宁还想说些什么,望着沈宁认真而固执的神情和那如深潭般的眼眸,竟是语塞了。

“若说顾景南是好儿郎,他自幼丧父,母亲独自带大了他,供他来上京谋生,时至三年前,他才把母亲接回来。”

沈宁说道:“试问,这三年是谁在照料他的母亲,而他顾景南尽过一天的孝吗?众所周知,彼时顾家尚未得镇国将军的封号,顾家一贫如洗,许多东西都是这三年里陆陆续续修葺好的,与他顾景南有关系吗?为子,不过如此,为夫,他背弃诺言,更是不值一提,何来的好儿郎?”

西演武场的众人闻言都陷入了沉思。

沈宁的这些话,他们从来都没有想过。

仔细推敲所听的每一个字,便会觉得不无道理。

何子剑弱弱地说:“可他大胜西齐啊……”

“是他大胜,还是燕京大胜?”沈宁戏谑的道:“大燕朝民富国强,兵力高于大齐的数倍,若以雄狮三十万西下,不出三个月,就能大捷。但大齐上下一心,信仰之强和民族精神不可小觑,若要真打起来,这三个月里,大燕至少死伤一半的兵力,胜利,将会建立在两国血腥之上。”

“不错。”陈欢欢迎着风微抬起下颌,说:“三年之战,说白了是用时间拉锯,内耗掉大齐的元气,再一鼓作气连攻边城,换我朝任意的一个将军,都能得到同样的结局,算什么好英雄?”

顾景南被说得恼羞成怒,俊脸黑得宛若锅底,看向沈宁的眼神比刀剑还要锋利,甚至还透着毒蛇般的阴鸷。

“沈宁,你不过是本将不要的女子。”

“错了。”

沈宁右手伸出,挑起食指朝着顾景南晃了晃,“顾大将军,记好了,是我休的你,我,不要的你。”

这是她执意要走五步流火的原因之一。

若不然的话,这一生都要被戳脊梁骨。

旁人也就罢了。

当顾景南也站出来戳她的脊梁骨,比外头流言蜚语的杀伤力得可怕千万倍。

顾景南忽而哑口无言,眼眶逐渐赤红,以清晰的速度爬满了分明的血丝。

相比起他满身喷发的怒气,沈宁就如同山间的一汪泉水,深邃,平静,冷的有质感。

眼见着气氛就要剑拔弩张,邓泊斐连忙出来打圆场,“今日,是子衿武堂的考核之日,时辰也过去许久了,诸位还请继续按照抽签制来武斗吧。沈小姐,连胜三人才有机会进入第二场的定力比试,你不妨休息会儿再比?”

“不用了,继续吧。”

邓泊斐讶然的看了眼沈宁,才望向快要怒炸的顾景南,“顾将军,烦请为沈小姐抽签。”

顾景南深吸了一口气,故意朝蓝连枝笑道:“我与连枝一体同心,连枝为我抽吧。”

他想用蓝连枝来奚落惹怒沈宁,但沈宁对此是毫无波澜。

莫说顾景南跟蓝连枝两厢情愿了,就算是听说他跟一条狗结为夫妻,沈宁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喜欢的时候,她愿付出性命,入无间地狱也无怨无悔。

若是失望,哪怕再痛,也绝不会留恋半分。

蓝连枝抽签了两次,留下的两个名字分别是沈宁接下来要对战的。

“何子剑。”

“许如意。”

蓝连枝冷冽的喊出这两个名字。

何子剑浑身一个激灵,眼睛瞪得似铜铃,想到沈宁接骨的画面还心有余悸的咽了咽口水。

“何公子,请——”

沈宁朝何子剑咧开嘴一笑,这笑落入何子剑的眼里,宛如索命催魂的黑白无常。

陈欢欢冷嗤:“该不会是要被吓得尿裤子吧?”

“谁说的?”

何子剑一鼓作气冲上武台,两条腿儿还在止不住的发颤。

沈宁率先出手,横跃半空,一脚踹在何子剑的腹部,直接把何子剑踹出了武台。

一招,败北。

何子剑摔得狼狈。

周围哄堂大笑。

何子剑拍拍屁股,缩着脖子灰头土脸的回去。

许如意的实力比何子剑高些,沈宁与他切磋了十招方才险胜。

连胜三次,沈宁可以直接进入第二场的定力比试。

至于剩下的考核人,还要继续进行武斗分出参差。

邓泊斐把沈宁带到西演武场的另一边,“沈小姐,第二场比试在这里进行,你是第一个到的人,肯定会有斐然的成绩。”

“但愿能借先生吉言。”

“武斗那里估计要点儿时间,沈小姐不妨到西边的憩房休息一下?”邓泊斐说:“憩房打开门,就能去到百花街,沈小姐若觉得枯燥,就去百花街玩玩吧。”

“好。”

百花街,如其名,整条街不论春夏秋冬,都会用各种应着时节的花儿来点缀。

每逢冬日,银装素裹,大雪纷飞,满街都是破雪而生的红梅,别有一番风味。

沈宁还在燕京学宫的时候,与朋友们来过百花街数次。

那会儿,她每次出行,身边都有十几个人,喝酒买花,骑马打猎,好是快活。

后来,都没了,对她皆是避而不见。

沈宁独自走在长街,晃神时误入百花深处。

百花深处人烟稀少,据说是北渊王燕云澈随口一提花重金打造的,用古法浇灌,连到了深秋时节还能见到桃花灼灼,算是独一份的存在了。

沈宁抬起白如寒酥的手,轻抚枝桠间的一朵桃花。

“汪——”

一声犬吠,引得沈宁低头看去。

是一条白到发光的狗,突地咬住她的裙摆,“刺啦”两下便咬开了衣料。

“景蓝,莫要无礼。”


景蓝。

听到这熟悉的两个字,沈宁的眼皮几不可见的跳动了下,随即循声朝说话之人望了去。

百花深处,身穿大红袍子的男子赤着双足慢条斯理的走来。

他的皮肤很白,白到仿佛萦绕着一层晶莹的清辉,随性而懒倦的模样,噙着一丝若有似无的邪气。

男子有一双极其好看的眼睛,冷如冬夜的雪,明明是薄凉荒芜的,寒风刺骨,却偏偏还有种隐约的妖气。

特别是眉间的朱砂,在这姹紫嫣红的百花丛中,宛如晚霞般的绚烂。

沈宁不动声色的打量着眼前之人,下意识的抓着裙摆尽量去遮挡住被狗咬开的口子。

旋即浅浅的行了个礼,道:“沈家沈宁,见过北渊王。”

燕云澈说:“景蓝怕生,因而惊扰了沈姑娘,沈姑娘莫要介怀。”

声如昆仑山碎,芙蓉泣露般的好听。

沈宁:“怪我无端闯入才对。”

燕云澈:“犬子景蓝咬坏了姑娘的衣裳,本王应当赔上一件新的才对,沈姑娘身上背着子衿武堂的古石,看来正在参加武学考核,更不能耽误了正事,本王的别院就在百花街后,沈姑娘不妨去换上一件新的再来?”

沈宁皱了皱眉,似乎在思考此举的可行性。

若是平日倒也罢了。

武学考核,不能用差错,衣裳上的口子确实不行。

她如今正在风口浪尖,一举一动都意味着沈家的颜面。

只是一时半会儿,燕云澈的别院,哪会有适合她的衣裳?

燕云澈似乎知道她心中所想,漫不经心地道:

“别院内有许多的女式一样,应当适合沈姑娘的大小。”

他淡淡的口吻,仿若有着与生俱来的矜贵雅气,随着说话而看向沈宁的目光,明明是淡漠的,却让沈宁有种剥了衣裳让人摸索尺寸的感觉。

“那就劳烦王爷前面带路了。”

沈宁错开了燕云澈的目光。

燕云澈浅浅一笑,懒散不羁的带着沈宁朝别院走去。

别院的匾额,用最纯正的金色写下狷狂的“富贵”二字。

沈宁盯着匾额看了好一会儿,有些许的出神。

“坊间都说本王很俗,本王的别院更俗,沈姑娘也这么觉得吗?”

“雅俗看似敌对实则互通,大雅既大俗,大俗即大雅,与我而言,人间凡事都当雅俗共赏,才是最舒服的状态和审美。”沈宁浅声回。

燕云澈不再说话,望着她的眼神却是深邃而幽暗了几分,底下藏着最炽烈的太阳和最不为人知的秘密。

别院里头,一花一木,一砖一瓦,乃至于屏风、山画、案牍都是价值连城之物。

沈宁脑子里登时出现了一句话:这泼天的富贵啊……

东西的两个方向,传来了莺莺燕燕的声音。

还有琵琶古琴之乐宛若从天上来。

长廊尽头的晦暗处,还有身着霓裳的年轻女子,足部翩跹的跳昙花舞。

沈宁的嘴角猛地一抽。

传闻,北渊王奢靡成性,声色犬马,在各地别院里养着莺莺燕燕的女人,所过之处那叫个夜夜笙歌。

而今想来,传闻应当不假。

“你很讨厌?”燕云澈问。

沈宁茫然的望着燕云澈。

燕云澈:“讨厌本王这样的人?”

沈宁浅笑:“王爷是性情中人,沈宁又怎么会讨厌呢。”

“不讨厌,是喜欢?”燕云澈又问。

沈宁又是一怔,比起先前的茫然,多了些警惕。

燕云澈却是笑了,“不喜欢就好。”

沈宁:“……”传闻北渊王阴晴不定, 喜怒无常,还真是如此。

“前面那一间屋子都是女式衣裳,沈姑娘请便。”

沈宁闻言脚底抹油似得进了屋。

男人站在日头下凝视着她仓皇的背影,妖孽的眉目浮现了淡淡的笑。

“汪!”

白毛大狗用脑袋蹭了蹭男人,急得又吐了两下舌头,像是做对了事情在讨要奖赏般。

燕云澈蹲下身子伸出瘦长洁白的手揉了揉白毛大狗的头部,并且吩咐手下给白毛大狗拿了个零嘴骨头来给它啃着。

沈宁走进房间却是傻眼了。

琳琅满目的衣裳,应有尽有,都是时下最新的样式。

但让沈宁疑惑的是这些衣裳都只有一个颜色,那就是鲜艳的红。

想到燕云澈的红袍,沈宁抬手摸了摸鼻子,自言自语说:“这北渊王是有多喜欢红色……”

她从这群刺目的红里挑了一件样式最简单的穿在身上,然后又重新穿戴好子衿武堂的铁衣、古石才推开门走出去。

正在叼着骨头开心到撒泼打滚的白毛大狗,看见沈宁立即把心心念念的骨头丢了,以此生最快的速度冲刺到了沈宁的面前,围绕着沈宁摇尾巴转圈圈。

沈宁眸光一闪,摸了摸白毛大狗。

白毛大狗更高兴了,恨不得就糊在沈宁的身上。

沈宁对它倒也有眼缘,只不过心里有个疑惑。

这狗既然喜欢她,方才初见的时候,又为何要咬破她的衣裳?

许是想到了什么般沈宁心内深叹了一口气。

看来是有其主必有其狗。

主子阴晴不定。

狗儿也喜怒无常。

沈宁打算敬而远之。

既然重归沈家就不能和皇家人走得太近,哪怕是个看起来对皇权毫无威胁力的王爷。

“王,王,王爷!”

侍卫十七火急火燎的冲进富贵别院,人还没到,那声音就如雷霆炸开了,“皇上又又又又喊您下棋了,王爷你……”

在看见沈宁的那一刹,侍卫刹住了脚步陡然沉默下来,滚动着喉结吞咽了几下口水。

富贵别院的女人都是北渊王救下来的苦厄之人,而且多半他都很熟,因是王爷睡大觉的时候,他得穿着王爷的袍子乘轿来富贵别院和这群女人们载歌载舞到黎明才能去休息。

起初有美人常伴他也开心。

后来发现比当王爷的贴身侍卫还累,他就觉得苦不堪言。

如今见有个陌生的女人,十七还以为又是来陪自己载歌载舞的,刚想轻浮的说什么,燕云澈一巴掌甩在他的后脑勺,冷淡地道:“备轿。”

“嗷。”十七双手揉了揉后脑勺鼓起来的包,蔫了吧唧的吐了个音。

燕云澈:“沈姑娘,后会有期。”

沈宁:“后会有期。”

“……”

沈宁原路折回,却是在快要出了富贵别院的拐角处,被一个穿着红色霓裳浓妆艳抹的女子给拦住:

“你就是王爷新看上的女人?也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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